根据《普洱学院机构设置方案》(普院党发〔2021〕16号),原基建管理处更名为基建管理中心,其职能并入基建管理中心,是学校基本建设的教辅机构职能部门,负责学校土地征占用、校园建设总体规划、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、校舍维修改造等相关工作,确保基本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。本中心为正处级机构,干部职数设置为:主任1名(正处级)、副主任1名(副处级);综合科1名、工程管理科1名、项目管理科1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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